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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后来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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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虞锦虽然才来live吧驻唱不到半个月,但她却俨然已经成为live吧的台柱子。

从她刚一出场的掌声和欢呼声就能看出,她在这个充满了小资情调的酒吧里是多么的受欢迎。

事实上,她现在每天要演唱两场,每场一个钟头左右,从7点到8点,以及10点到11点,都是她的轮次。

Live吧的其他驻唱歌手,只能分享剩余的其他时间。

7点到8点这场,大多是学校的学生,不过也有很多其他酒吧闻风而来的酒客,这些人比较热情,程虞锦刚露面,就有好几桌客人点了酒,端到她的表演台上来,这是酒吧客人打赏歌手的一种方式,就跟有些酒吧送花一样,这些酒钱,她都是有提成的。

看着程虞锦刚刚坐到台上不到两分钟,面前就摆了十好几杯各式各样的啤酒、红酒、白酒,杨欢大概知道她为什么每天晚上回来身上都带着些许的酒气了。

这些打赏,虽然不用真的全部喝掉,但每位客人的热情肯定都是要回应一下的,每杯酒回应那么一点点,估计一晚上下来至少不会低于半斤的量。

看来这位姑娘不但长得漂亮,还是位酒仙儿。

杨欢正在胡思乱想,身边坐着的那位哥们儿已经嗨起来,手里端着杯冰啤嗷嗷地叫唤着,似乎在喊着什么东西,杨欢定下心来认真一听,原来是在叫“欢场,欢场”!

《欢场》是一首华国流行多年的经典舞曲,诞生于4,50年代的黄浦滩,后来新华国成立之后,被著名音乐人冯天乐改编成了流行音乐,并在7,80年代红极一时,很多酒吧驻唱的歌手都喜欢演唱这首歌,就连很多成名的歌星也经常在各种场合翻唱。

毫无疑问,程虞锦之前肯定演唱过这首歌,而且这哥们儿十分喜欢,所以一开口就大声地吆喝着想要点歌。

可惜真的点歌是要给钱的,像他这样光是嘴里面嚷嚷并没有什么卵用,程虞锦只是很客气地朝四周点了点头,然后就坐下自顾自地开始了自己的演唱。

她演唱的第一首歌是某著名女星的新专辑,这首歌最近十分红火,很受大众欢迎,酒吧里驻唱的歌手,一般都喜欢演唱这种当下最流行的歌曲,这样才能引起观众的共鸣。

至于杨欢给她的那首《后来》,她已经跟杨欢商量过来,准备在第一场演唱快要结束之前拿出来,这样才会让观众有新鲜感,同时保有更大的期待。

不得不说,程虞锦的嗓音的确是得天独厚,这首已经在最近被唱的滚瓜烂熟的流行歌曲,在她的演绎下,又散发出了一种另外的味道,再加上她那美丽的外貌加成,很多本来已经听这首歌听到想吐的观众,都露出了迷醉的神色。

就在距离程虞锦的演唱舞台下方不远处,也有两个衣着传统的中年人一脸认真地在聆听着。

直到这首歌曲演唱完毕,那两个中年人才恢复了放松的坐姿,其中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眼神显得颇有些放荡不羁的家伙问到:“怎么样,是个好苗子吧?”

“嗯。”另一个中年人更显老成,眉头上甚至出现了两三道浅浅的刻纹,压抑着心头的喜悦说道:“的确不错,天生就适合吃这碗饭。”

“那你还不赶快拿下?”小胡子笑嘻嘻的说道:“你也知道这地方到处都是各个公司的星探,万一被别人抢了先,你可就该哭了。”

哪知那老成的中年人却摇头道:“不急,再看看。”

“还看?”小胡子似乎有些惊讶,整个身子微微前倾,很是着急地说道:“现在竞争这么激烈,手快有,手慢无,你就不怕真的落到别人手里去了?”

“那又怎样?”老成的中年人慢悠悠地说道:“虽然有幅天生的好嗓子,可是技巧上还差得多,她还需要好好学学。”

“那倒是。”小胡子摸了摸自己两撇漂亮的小胡子,很少认同地说道:“根据我的消息,她还在音乐学院里读成人自考,听说是第一学期,技巧方面的确还需要很大的磨练。”

“自考?”老成的中年人微微睁大了眼睛,问到:“她多大了?”

小胡子皱皱眉道:“应该是二十二、三岁左右吧,我打听到的消息是这样的。”

“二十几岁了啊?”老成的中年人捏了捏自己的鼻子,说道:“这个时间才开始练嗓,恐怕迟了点儿。”

“好饭不怕晚嘛。”小胡子却不赞同他的意见,反驳道:“你刚才也说了,天生就该是吃这碗饭的,相信用不了多久,她的光彩就会散发出来,所以我劝你早点儿下手,别到时候被人截了胡,那就真的亏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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