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只有三个人,又不打算玩到很晚,进了夜总会,林野没要包厢或卡座,只要了大厅里的一张散桌。
每人两瓶啤酒,再来点小吃果盘什么的就行了,不装那个比,不喝什么洋酒了。
“老板,给你个护身符。”
爱克递过来一个小东西:“遇到危险,用力一捏,它能让你在几分钟内刀枪不入,而且,我会有所感应,立即赶过来。”
“好,你去吧。”
林野摆摆手,让他奉旨泡妞去了。
这种护身符,是用啤酒瓶盖和一元钱硬币现场制成的,硬币和瓶盖之间有一层富有弹性的能量夹层,用力一捏,便可以触发护身效果。
效果仅有三五分钟,但也够了,毕竟爱克不可能离开这家夜总会,若有问题,几秒钟就可以杀过来了。
“老板,你经常来这种地方玩吗?”
通过俞晓岚的神态表情可以看出,她是很少来这一类娱乐场所的。
“不,只有一次。”
林野摇摇头:“大二那年,和一帮同学去过蓝海的某个夜场,差点被人欺负了,就给我留下了一种心理阴影,总觉得这种地方不太安全。”
“你还会被人欺负?”
俞晓岚撇撇嘴角,明显不信:“你给我的感觉,属于天塌不惊,啥都不怕的那种。”
林野笑了笑没说话,只在心里回答:那是现在,以前嘛,我只是最为普通的一类人。
那一次去夜场玩,同学们和一帮小混混发生了冲突,要不是夜场的保安处理及时,几位男同学都有可能被酒瓶子当场撂倒。
当时,心里面老郁闷了,林野就曾幻想过:我要是多么多么牛逼该多好,往那一坐,谁都得冲着我点头哈腰……
现在来看,这一天似乎不太远了,不再是遥不可及的幻想。
就说此刻吧,咱也是谁都不虚,若有人过来找麻烦,立马捏碎护身符,刀枪不入,酒瓶子抡他丫的!
捅出来再大篓子,也有恶魔护卫前来护驾,对方纵有三千精兵,咱也能杀他个七进七出。
就连俞晓岚都说了:“老板,和你一起感觉特别踏实,我现在,也是谁都不怕了。”
说完这话,她端起酒瓶狠狠地灌了一大口,以此掩饰面颊上升腾而起的一抹红晕。
“这就好。”
林野相当含蓄地点点头,同样端起了酒瓶。
他俩在这里坐着,不惹事,不扎眼,不太可能会有人吃饱了撑的来找麻烦,但爱克那边,已经与人爆发了冲突。
爱克早就锁定了满头小辫的那个妹子的生命气息,无论她去了哪里,都是跑不掉的。
这妹子虽是一个人来的,但在某个大型卡座里,已经有一大帮朋友在等她了。
而且,刚刚在路上驾驶黄色跑车的那哥们也已经追了过来,他并不知道后车轮的爆胎属于人为破坏,只打了两个电话,便把车子撂那儿了。
价值几百万的跑车,损伤严重,他似乎一点都不在乎,进入夜总会时,还能乐乐呵呵地接电话:“草,今儿晚上哥们有点背,车子撂路上了……没事,我已经到了,这就进去。”
进来之后,他便看到,自己苦苦追赶的瑜格格(小辫妹子)与一个身形挺拔,英俊帅气得很不像话的家伙站在一起有说有笑。
“麻痹的长成这样,是个鸭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