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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七章 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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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了,宁枫成了天上地下唯一的一位天尊。

成为天尊的那一刻,宁枫悟了,他是知道的,天地有法则,万物有规律,天地间只能有一位天尊,也只有他才是天尊。

这么多年,有无数人登顶成为天尊,又再次陨落,然而没有任何一个天尊比得上他。宁枫的实力早已超越天尊,然而此间最高境界就是天尊,所以宁枫还是觉着自己的等级为天尊。

那代表古今第一力量的一指使出之后,宁枫是有些茫然的。

这一指使出,一切便了结,宁枫突然便不知该干什么了,他的内心有些空虚。

此时的他是此间最强者,拥有幽荒镜此等无上至宝,天地任他遨游,然而他还是感觉心里空落落的,总觉得该干点什么,

于是,离开了黑暗之地之后,宁枫便开始在此界遨游。

他去过极北雪山的最高峰,也深入过海底的无底深渊,和不知名鲸鱼畅游,在林间结庐而居,观察着动物们的一举一动。

也踏入人类居住的城池,体味普通修士的生活。

然而更多的是,他总会在某一个地方突然坐下顿悟。至于悟了些什么,没人知道,但是当他顿悟的时候,周围经过的人或动物总会下意识的忽略他,或者从他身边绕过去,仿佛那里从来就没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

游荡了几百年,看遍了世间百态,宁枫觉得这一切很没有意思,但他也做不到像那些没有道德,随意践踏生命的修士一样,为了解惑而肆意屠杀生灵。

这便是天道愿意让宁枫成为这古往今来第一个超越天尊的天尊的原因。因为他是有原则的,心中仍然保留着人性的善,几百年过去也没有丝毫改变。

此时的宁枫压制了修为,就像个普通的修士,他一身布衣,行走在山林间。到了他这个境界,已经不需要任何防御性的衣物了,只需要能蔽体的普通衣物即可。

宁枫在山林里转着转着,觉得此地有些眼熟。

虽说是几百年过去了,但修真界何其广阔,地域环境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哪怕是遭受了一场大劫,也会在极短的时间里恢复原状。

宁枫仔细的想了想,终于,他在他久远的记忆中扒出了关于此地的记忆。

那是他契约幽荒镜的地方。彼时的他是个血魄境六重的毛头小子,跟着早死的师傅学了没两年的风水墓葬知识,一眼就看出此地是个用于阴葬的宝地。

那时还被当作一个普通的寻宝器物的幽荒镜显示出这里有宝物,宁枫便兴冲冲的进了这里,完全不管这里群山绵延,阴煞之气浓郁至极。

看着这绵延的群山,宁枫有种故地重游的感觉,他随手一挥,便改动了此地的风水之局,将其由一个聚阴养尸的好地方改成了真正的风水福地。

当年在这群山之中,宁枫曾想着他出去之后,定要加入一个占据了仙山福地的大门派修炼,再也不受这等气。

却不曾想,几百年过去了,他摇身一变,已然成了这世间唯一一位超越天尊的天尊。

此时的他倒是不用再加入什么位于仙山福地的大门派了,他自己就可以成立一个门派。

想起早死的师傅,宁枫决定,新门派的名字就叫寻宝宗,宗主自然就是他,而宗门地址,自然就是眼前这早已改动过后的群山了。

一般的宗门成立,都是先聚集一批人,广招弟子,修建宗门驻地,而宁枫则不愿意,他是先修建好宗门驻地的一切建筑,放置好所需的资源,且在宗门外围设置好了测试弟子根骨的法阵以及护山大阵,随后才去人类聚居的地方招收弟子。

不过他招收弟子的方式也很奇特,他来到城镇,随手支了一个摊子,拿出一面招子,上书寻宝宗招新,便坐在桌子前假寐。

宁枫信奉师徒缘分强求不得,有缘人自会相见。

就这样,宁枫在坊市中一连坐了三天,也没见有人上门。

隔壁卖点心的大叔,一边将刚出炉的点心递给宁枫,一边说道:“兄弟,像你这样,什么时候能收到徒弟啊,其他仙家不是打出名号来,让弟子自行前往山门拜师,就是派仙师亲自来测试根骨,你这守株待兔,什么时候能有兔子上门啊?”

宁枫接过点心,捻起一块送入嘴中,笑着说道:“不劳老板操心,我要等的兔子,已经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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