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是杨霄的第五次换血,从认识慕家姐妹的那一天算起,到现在差不多有二十天了。
这期间,让杨霄最为欣慰的是,以前那种近乎失控的狂躁状态一次都没有发作,足以证明,慕家姐妹的血液里果真具备某种因素,可以中和掉自己体内的狂躁因子。
由于第五次换血提升到了十毫升,之后的两小时,杨霄有了一种不同于前四次的奇特感受,似乎能够感觉到周身血液在血管中快速流淌,并渐渐滋生出了一种温热气息,如同浸泡在温泉里那般舒坦。
而且,这种温热气息好像还可以融合到内劲之中,一点一点地壮大它。
虽然并不明显,但确确实实正在发生,没想到,还没经过阴阳调和,只凭着换血也可以提升内劲……
杨霄把外套和保暖衣都脱了,只穿着一件短袖t恤,但一点都不觉得冷。
“你今天,似乎也不太一样。”
慕紫烟还坐在他的旁边,这时便小声问道:“感觉你的发情状态没那么严重,反而有一种相当舒服的轻松感。是因为,你的自控能力越来越强了吗?”
“不全是。”
对她们不需要隐瞒什么,杨霄如实回道:“可能是换血量提升到一定程度,你们的血液在我的血管里,所产生的反应就会比较明显……不太容易描述,反正,这一会儿我很舒服。”
提到这个话题,慕紫烟便忍不住好奇,第一次问他:“你的血液这么特殊,是先天就有的,还是后天改变的?”
“应该是一生下来就这样。”
杨霄回道:“小时候并不明显,仅仅是皮打皮闹磕破了哪里,伤口会比其他的小朋友恢复得更快,身体素质也很不错,但就是脾气不好,总喜欢和人打架……”
回忆着过往,杨霄缓缓说道:“直到十六岁那年,身体里像是有什么东西被唤醒了,突然间变得非常能吃,一顿饭吃二三十个大包子,一两一个的大包子,简直吓死个人。”
慕紫烟抿嘴一笑,意思是:你现在的食量也很吓人好不好。
杨霄同样一笑,继续说道:“胃口大了,脾气也跟着见长,一时冲动,把一个混球打成了重伤。爷爷英明,当天夜里便把我送上了前往深镇的火车,拜托香港的一个朋友,又把我送去了国外。”
“去了国外,就当了佣兵?”慕紫烟对他的人生经历,明显的很有兴趣。
“当了佣兵,见了血,碰了女人,体内血液所带来的好处也就越发明显。”
杨霄点点头:“而且我知道,它需要更多杀戮,更多女人,更多更多并不是那么美好的东西,来激发它更为强大的力量。代价则是,我会迷失自己,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魔鬼。”
“所以你回来了。”
慕紫烟像个女记者,很擅长诱导式的提问:“让自己远离杀戮,但可以接触到更多女人?”
“随便你猜。”
杨霄意味深长地瞥她一眼。
为什么他的目光总这么邪恶?慕紫烟略显娇羞,但还是问道:“你现在,还会担心自己有可能迷失吗?”
“我不知道。”
杨霄轻轻摇头:“有可能不会,有可能出现更为可怕的某种结果,现在的换血,说不定只是在慢慢积累。”
“别说的这么吓人。”
慕紫烟缩缩脖子,像个非常胆小的女高中生:“我觉得,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最起码,我差不多二十天没发病了,感觉那种生不如死的折磨正在离我而去,越来越远。”
三妹慕蓝珊坐在床头那边,照顾大姐的同时,也在以一种非常欣慰的眼神瞅着他们,心里还在鼓励:对,就这样,你们就应该这样好好的交流,慢慢走进彼此的内心。
我靠,好肉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