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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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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蓉头也不抬地冲着她挥了挥手:“嗯,你走吧!”眼睛始终没离开过那个发卡。

付春华一走,朱桂芝和郝蓉两个就激烈地讨论起来。

“哎呦,我的乖乖,这是什么做的,怎么这么亮闪闪的啊!”

“妈,你帮我夹到头发上看看,是不是更好看了?”

“哎呦喂,这配着我姑娘的头发简直是好看极了!”

“妈,这种卡子,我在县城也没见人用过,我要穿着那条裙子,再戴上这个发卡不得更好看了!”

“我闺女啥样子都好看!”

还是郝队长受不了了:“行了行了啊,就这么个小玩意儿就把你们两个美成这个样子,真是眼皮子浅!”

母女两个这才收敛一点,相视一笑去郝蓉屋里说话去了。

王浓梅从来没有这么挫败过,简直就是一路狂奔回家。她一直以来就是老付家最有本事的儿媳妇,而娶了她的付永广家因为她在凤头村成了家里条件最好的。

不论下地干活、养鸡养猪种菜、烧火做饭,还是跟村里的、公社的、县里的头头们关系都处得很好。

而隔壁的三婶啥活计都不会干,种菜菜死、养鸡鸡亡,就是养头猪也是骨瘦如柴。她每日里看着隔壁垂头丧气的样子,心里就别提多得意了。

唯一有瑕疵的就是自己进门十多年没有孩子,不得已公公做主过继了隔壁家的小孙子。

原来隔壁有了大孙子的时候,那个堂弟妹天天地捏着嗓子喊:“春景儿!”

那声音简直是在天空中转了几个弯,才慢悠悠地钻进人的耳朵里,仿佛稍微喊重了一点会把那名字喊化了一般。

将堂弟妹的小儿子过继过来,堂弟妹再也不?n瑟了,仿佛一下子被打击得没了生气。本来一年半年回来一趟的,为了春强儿,她变成了一个月回来一趟。

就知道她这是心疼幺儿,哼,谁让她那么叫春景儿,自己就是故意在她面前也学着她捏着嗓子叫春强儿。

只看到她嘴唇上的血色一下子退了个精光,脸上苍白得吓人,才心满意足地抱着春强儿回了自己屋。

可这个上风,却在这次分粮中彻底地没了。什么时候隔壁那个老太婆也学会耍心机了,悄没声息地就把郝队长给拖了过去。

难道她家里还有什么东西是自己家没有的,难道上次三叔回来居然背着自己家给了什么好东西给那老太婆。

哼,这次要是三叔再回来,一定将他身上收刮干净才放他回去,看那个老太婆还有什么能蹦腾的。

想到这里,她心里好受了点。看着隔壁在月光下影影绰绰的屋子,她就冲着隔壁的篱笆墙狠狠地啐了一口,一定要让她们知道自己的本事。

这回她要站在主动方,回去就让春强儿写封信给三叔,知道他回来的日子,自己才好做准备。

等进了家门的时候,王浓梅的气瞬间就平息了下来,她看到付春强坐在堂屋的椅子上,正就着油灯看书呢。

这儿子从小乖巧,对自己一家子没得说。他可是已经对自己说的“隔壁不要他了,她看着可怜才收留的”这话深信不疑,一门心思要做得最好,对自己也最好,让隔壁生气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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