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官,如果岳山的追兵怕中埋伏,他们的速度就会降下来,而我们则可加快速度离去。长官,你觉得这样的结果,岳山手下的精兵会认命么?”
“这?”田万森真还没想过这个问题。
“所以,岳山的人啊,明知前面有埋伏,他们也得向前冲,以紧紧粘着我们。这时,只要我们见好就收,岳山的后根本就拿我们没法的。”
“哈哈,高,高,实在是高。王和,以后你就当我的参谋长吧。”田万森高兴地说道。
“谢长官。”王和立即感谢道。
王和,皖省陆军速成学堂毕业,目前职务是排长,但因为是1连1排排长,所以与营长的关系也非常不错,便自觉不自觉地成了营长的小兄弟。
田万森这一提拔,等于是将王和从排长一跃而提到连长以上了。
“大家加快速度,哪个连先到李墩,每个人加半碗肉汤!”田万森高兴地吩咐道。
只是,田万森压根就不知道,此时他们走在尾部的部队,已经被方长宇给吊上了。是的,笔者没有写错,是方长宇!警卫营营长方长宇!
因为田万森是一个营,人数多不算什么,但田万森却有着7挺马克沁重机枪,马达,龚大成只有1挺马克沁重机枪啊,这个仗怎么打啊?
所以,在龚大成前脚带着一连离开后,立即带着警卫营骑侦排和重机枪排向着龚大成的屁股追去。在城外五公里与孙平勇相遇,才发现龚大成那家伙也不是省油的灯,于是,方长宇便与孙平勇的一连一起,紧赶慢赶,在两个小时后追上了田万森的叛军。
最要命的不是方长宇,而是被方长宇吊上的部队,正是田万森的重机枪排。
这个时代,北洋也好南方各省的新军也好,虽然士兵的个人素质确实不错,包括军官的个人素质都相当不错,但要说军事素质,或指挥作战的能力,真心不敢恭维。
譬如这重机枪排,因为比较重,行军不方便,田万森竟然让其在后面慢慢跟上,自己骑着高头大马,与骑侦排的人一路走马观花,玩笑不断。
马达,这完全是作死的节奏啊。
如果说普通营的骑侦排,已经属于精兵。那么,警卫营的骑侦排,那真是精兵中的精兵,虽然没有方长宇或冯仁贤这些家伙厉害,但他们绝不是普通的士兵。
看见距离差不多了,时间也差不多了,因为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方长宇大手一挥,警卫营的骑侦排下马徒步,一支长枪一支短枪,向着黑暗中隐去。
“噗噗噗噗……”
不一会儿,只听前面数百米外,一阵拳脚相加的声音。这是骑侦排的精兵,在对付田万森的重机枪排。重机枪是很厉害,但在近战时,却还不如一根烧火棍有用。
“快,立即粘上去!然后开火!”方长宇听到前方的骑侦排得手,立即挥手让大部队追上去,至于孙平勇,只得郁闷地跟着一起冲,营长呃,下次,能不能也让俺过一次指挥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