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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念家与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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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来一口大铁锅,把香料用纱布包住,砍下猪后腿剁成块,下锅慢火喂着,猪肚子里面的肝腰肠加花椒葱段爆炒,猪排什么的用来做个糖醋排骨,五花肉可以做成粉蒸肉。猪血是好东西,能够解毒清肠去尘的功效,小白菜炖猪血,吃着细滑顺口,这些都是家常小菜,前世的陈华在华夏国没少吃这些家乡菜,做起来又不费事,由他操刀,一顿丰盛的猪全席还愁置办不了?

一头猪,几十号人吃,完全足够。

早就把伙计吃的食物,分装在几个大器皿里,到了吃饭时间,那场面,用抢来形容非常贴切。剩下的一小撮人,都被请到了船舱中,以往只是陈华一个人用膳的地方现在成了宴请之地。

能把一头猪作为食材,做出花样繁多菜式的,放眼整个大唐,也唯有陈华一人能办到。唐人的饮食,虽然比起前面几个朝代,改进了不少,但烹饪这门学科,真正走向成熟,应该往后推一千年去了,如果条件许可,不是陈华自吹自擂,做出满汉全席又算什么。

外面的伙计在疯抢食物,船舱里的人稍微矜持点,拼命地咽下口水,等待陈华一声令下开动,食乃生之本能,美食当前,客气是要饿肚子的。

于是乎,一场不亚于外面的食物争夺战拉开序幕。

“侯爷做的东西,真是人间美味啊!”胡账房是实诚人,他做出的评价一般夸张不了。他们也曾吃过猪豚肉,但从来没有吃过如此美味的豚肉。侯爷的手艺学到家了,胡账房算是见识了。

韩四平和老腰子是粗人,吃东西从来不挑,但是今天,他们却挑三拣四,没办法,菜式太多了,每样都好吃,每样都想吃一点,不能专门吃一个菜,否则还没等嘴里的吃完,下一个菜就没了,所以他们手上忙活,专挑特别喜欢的入嘴。

程处默不作评价,他负责吃,吃的惊天地泣鬼神,就差没把盛装食物的器皿一起吃了。

高宝藏同样不是善茬,也许是他还在长身体的原因,吃东西怎一个虎字了得。

工部那七个上了年岁的老头,尽管牙齿不好,但温火炖的猪后腿肉,已经炖烂到骨头里去,就算没牙齿的老太太都能吃上一口,他们的表现自然不弱。

一群人,全拜倒在陈华的手艺下佩服的五体投地。因为有了陈华做的这顿猪全席,他们才知道,原来猪豚肉还可以这样吃,味道完胜羊肉,没有羊骚味,肥而不腻美味可口,大有一顿就能吃上瘾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势头。

舒舒服服地吃了一顿猪豚肉全席,所有的人都好像抱着撑破肚皮的决心风卷残云吃的一点儿不剩。

然后在解决完所有的食物后,满意地摸着浑圆的肚子,还好他们都不笨,知道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这个道理,优哉游哉地在船上闲庭信步。

吃完饭,散散步,偷得浮生半日闲。

老韩和老腰子说要去下棋,于是找了个理由离开了。

胡账房今天才去汴州城购买了东西,要下去算一算今天支出多少铜钱,散了一会儿步也回自己的船舱去了。

工部的那群人不敢和陈华以及程处默待在一起,自然结成一个小圈子到船上另一头欣赏运河上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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