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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叱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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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禅现在拳法大成,一爪下去连精钢铁块都能抠出一个大洞,杀头老虎自然手到擒来,不费什么功夫。

张口吐出一口浊气,随后王禅站起身来,走到虎尸旁边,伸出食指,弹出指甲,轻轻一扫就在猛虎咽喉上割除一道裂缝,热腾腾的虎血立刻喷射出来,散发着热气,把身下的雪地染得通红。

张口一嘴咬上去,王禅开始大口大口的吞咽虎血,咕噜咕噜,就好像野牛饮水,直喝的鲜血顺嘴流下来,映得他五官面目好不狰狞。

虎血虽然喝起来又腥又臭,但却是大热大噪之物,最能补充体力,只几大口灌进肚去,就有大股热气游转全身,叫王禅立时浑身寒气尽消。待到他喝得腹中饱涨,抬起头来,整张脸孔都变得如火烧一样的通红。

又伸手抓了一把雪胡乱的擦了一下嘴角边上的血迹,王禅便一只手抓住老虎颈后的软皮,把几百公斤的虎尸当成家养的大猫一样拎动,顺着雪地上的爪印,往这猛虎来时的方向就找了过去。而这时,老虎身上的几处伤口,被冷风一吹,转眼也都结了一层红色的冰壳,再也没有一点鲜血流淌出来。

老虎在成年之后都是独居的领域姓猛兽,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就是这个道理,王禅打死了这头巨型老虎之后,解决了体力吃食问题,却还需要一处能躲避风雪,不受打扰的地方来打坐休息,调养伤势,显然这头老虎的窝正合他的需要。

地面上爪印宛然,王禅拖着偌大的虎尸,一路行来,东绕西绕,走了七八里路,就看见头顶的大雪越来越大,林子的穿山风也越发森寒,到了这种光景,茂密的森林里面早已经是漆黑一片,好在满地的积雪还能反射出些许微光,倒也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叫王禅什么东西都看不清楚。

功夫练到他这种地步的人,周身气血都能任意调动控制,只要气血上眼,立刻就能虚室生白,除非是周围真的没有任何的一丝光亮,否则多黑的夜晚,他也能看的比红外线夜视仪还清楚。

借着雪地上反射出来的一点点白光,王禅眯着眼睛仔细寻找,终于在天色完全黑暗下来之前,在前面一处岩石夹杂着荆棘灌木的小山头下,找到了一座黑漆漆的洞口。

“果然是了!”王禅大喜,两只耳朵轻轻一动,侧耳听了一下,知道洞里没了任何生物,当下迈步就往里走,一闯进去,才发现这洞里竟然着实不小,从洞口往里延伸少说也有二三十米,黑洞洞,就着洞口的雪光映照,只能依稀看到洞口两侧有不少虎粪,散发着恶臭。

好在洞里面还是十分干燥的,脚下全是老虎吃剩下来多年积攒的猎物毛皮,一堆堆,全被当成了窝,伸手直接从石壁上抠下来两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当做火石,噼里啪啦一阵敲击,终于十几下后,几点火星落在干燥的皮毛堆里,呼啦一声!燃起一捧橘黄色的火焰,山洞里立刻亮了起来。

王禅原本就在大兴安岭里生活了二十几年,也时常在冬天进山狩猎,当然对于野外生活经验丰富,随手弄了几下,不到片刻,整个山洞里就是一片暖意融融。随后他走到洞外,弄来许多干枯的树枝,从白桦树上剥下一卷一卷的桦树皮,连着虎尸一起拖进洞里,就地处理开始剥皮。

他身上的衣服早就破烂的不成样子了,想要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和龙道人,许长春一争高下,就要做好一切准备,他体力充沛时候虽然不怕寒冷,但怕就怕为了耐寒而运转气血,消耗自身体力。别看这些体力并不算多,但一旦到了生死关头,和那两人真要拼起体力以决胜负,这一点消耗就足以叫他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里去。

正好刚刚打死了这头老虎,一身虎皮剥下来稍作处理就能做成皮袄皮裤,把全身上下裹个严实。

熊熊的大火照亮了整个洞穴,王禅的手指头指甲弹出,锋利的和刀片一样,三下五除二就把整张虎皮全都剥了下来,先放在一边用火烤干血迹,随手再把老虎身上的大筋从头到尾抽出来两根。

东北虎之所以被称为兽中之王,凶猛强悍,靠的就是这几根贯穿全身的大筋,论起坚韧,简直比最好的野牛筋强上十倍,如果会炮制弓箭的高手匠人,用这东西绞缠做成弓弦,放在古代肯定也是少有人开的宝弓一流,一箭开弓,就能射穿重甲。

入夜之后,午夜时分,山洞里唯有一堆暗红的火堆闪烁着晦暗的红光,王禅赤脚站在地上,抬起手臂,双手一上一下,一前一后,以阴阳盘的架子拉开势子,四肢百骸,浑身上下,皮肤毛发,肌肉大筋随意抖动着,口鼻间气流进出,自然而然,音节变化,若是能有人在他身边仔细倾听,就能在他的呼吸中分辨出始终有几个音节周而复始轮番响动。

分明就是《庄子》里面的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红光一闪一闪,映照在黑暗中王禅的脸上,他双眼微闭,面目之间神色恬淡,肌肤纹理好像一层层上好的雪花钢堆砌在一起,闪烁出如同金属一般冷厉冰寒的色泽,口鼻翕合,气流缓缓进出,缠绕于五脏六腑之间,直接催动体内气血奔涌,带的全身上下血流,骨髓,筋骨,皮毛随之缓缓运行转化,众多形色各异的声响,连成一片,融为一体,传入空气中,竟是形成了这么一句上古道家流传下来的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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