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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北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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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父在马邑扎营后,雁门郡守程亮和云中郡守屠谷第先后率轻骑前来马邑与主父汇合。

雁门路近,第二日程亮的八千骑兵就已经赶到,先行拜见了主父;而云中路远,直到四日后屠谷第的七千大军才匆匆赶到马邑。三军合为一处,共计二万五千余名骑兵,除了二郡留下一部骑军监视楼烦二部外,其他北地的赵军精锐皆齐聚于此。

因地处北境,常年与胡人交战,所以赵国的军制有别于中原各国,到是和秦国有些相近。

早在推行“胡服骑射”前,赵雍曾先后数次改革赵国体制,其中对军制的改革最为彻底。昔日晋国正是因为君权旁落,公卿大夫掌握了国中“上中下”三军之权,这才有了其后的“六氏乱晋”和“三家分晋”。而赵国立国后的百年间,大体沿袭的正是晋国的那一套体制,所以在立国之初军制混乱,公族和大夫们手中都握有一定的军权和大量的私兵,导致了赵国内乱不断,四度因为大夫以下犯上而君主更替。

赵雍正是鉴于此,才借着改革军制之名将臣下手中的军权通通收回,严格限制了私兵和家将的规格。在腹地推行县制,县令掌政事,直属于相邦;县尉掌军职,直属于大将军,因赵国未设大将军一职,故而由赵王直接掌控各地军事。令尉二职各有归属,平时互不相干,惟战时以令为尊。

同时又在边地设置了代郡、雁门、云中、上党四郡,郡守主管四郡军政,手提边军精锐,皆有赵雍心腹之人担当,且有御史为辅,主管军中监察和刑责,能直书赵王。两者互不相统,皆直接听命于赵王。

又借鉴魏国和秦国的变法体制,规定凡五十人以上兵员的调动必须有君主的虎符作为信物,虎符为两半,一半由赵王随身携带,一半交由将军。若遇战事,则赵王将随身带着的虎符托付将军,将军将虎符拼凑完整,凭此方可以调动大军。若无虎符调军,则以谋逆论处,当诛九族。

赵雍的此举改革,大大的削弱了士大夫手中的军权,将军队这个强大的凭仗牢牢的掌握在赵王的手中,只要军队效忠于君王,那国家内部就绝不会出现掌控之外的动乱。即便是赵雍退位后,为了表示对这项自己制定制度的遵从,便将虎符悉数交予其子赵何,他这次前来北地,也是按照程序手持王诏和虎符的。

但边郡的兵员调动却不同于内地,像雁门云中这样的边郡,长年与胡人交战,每次遇大战,还需要临时征调大批善骑射的边民入伍。若是事事皆要奏请赵王定夺,一来一回的路程就要一二月之久,必然会错失战机,这样会极大的束缚住了边军的战力。所以赵王将完整的虎符交由郡守佩戴,可以自绝军中之大小军事,五千人以下的调防无须请示邯郸。

而雁门和云中两郡互为唇齿,皆是赵国两块突入胡地的触角,向来兵员调动皆是一体。雁门郡守程亮为主帅,云中郡守屠谷第为副帅,共同节制这北地二万精骑,四万步卒,以及十余万可以随时征召入伍的边民。

只是这个程亮和屠谷第私交非但不睦,关系反而极为恶劣,才短短的几天相处,就在主父的前面争吵过几次,两人都指责对方治军不严,用人不善,数次出战延误了军机,相互揭短要求主父严惩。

这二人都是军中悍将出身,端是一样的火爆脾气,有一次甚至差点当场打了起来。主父却对两人的争斗不偏不倚,任由二人在面前毫无风度的吵闹也不多加责怪。

赵信起初还觉得奇怪,心想主父如此精明识人之人,怎么会把这一对冤家放在边地二郡做搭档呢,待看见了主父嘴角不经意流露出的笑容,略一思索这才恍然大悟。

雁门和云中二郡因为远离邯郸,郡守自主之权极大,反而王权的影响倒是有些力不从心。若是程亮和屠谷第两人一团和气的待在北地,赵雍远在邯郸反而是放心不下。唯有两人势同水火,互相瞪大着眼睛监视着对方,这样赵雍才能巧妙的把握住平衡点,遥控二郡。

所以只要程亮和屠谷第二人能识得大体,在战时能保持一致,赵雍对二人的明争暗斗大多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此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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